2010年1月,省政府以晋政函【2010】16号批复了《晋城市节水型社会建设规划报告》。《报告》指出,晋城市是新型能源和煤化工基地,社会经济发展迅速,对水资源的需求将有较大幅度的增长;开展节水型社会建设,逐步探索出一条以煤矿矿坑水综合利用和煤化工、电力等高耗水产业节水改造为重点,统筹兼顾生产、生活、生态用水的节水之路,对保障晋城市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和改善生态环境具有重要意义,同意实施《晋城市节水型社会建设规划》。同时提出了几点要求。
一是要加强对节水型社会建设试点工作的领导,建立以政府为主导的节水型社会建设领导机构,深入推行涉水行政事务一体化管理体制改革。
二是要以制度和机制建设为重点,建立健全区域用水总量控制制度,逐步建立起以水权管理为核心的节水型社会管理体系,和与水资源承载能力相协调的经济结构体系。
三是要加强重点节水工程建设,完善节水型社会工程体系。
四是要严格节水考核制度,完善节水型社会建设考核体系,把主要指标分解到各有关部门,纳入各县及各部门的综合考核指标体系。
五是要加大节约用水的宣传力度,树立珍惜水、节约水、保护水的意识和依法用水的观念。
六是要不断总结试点工作经验,及时发现存在问题,完善试点工作措施,为全省节水型社会建设提供经验。